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多举措打造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新样本
时间:2022-11-29 09:31:18 作者:张爱敏、陈加平 来源:河北新闻网
连日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河北省委十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法治护航自然资源管理,多措并举,打造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新样本。
解放思想,蹚出一条法治建设新路。坚持统筹谋划,全面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在全国自然资源系统率先开展法治机关建设活动。印发《法治机关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自然资源部予以充分肯定并转发全国系统,将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全流程纳入法治轨道。在省直部门率先建立量化考核体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实行月考季评、量化打分,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挂钩,以考促建,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建立法治评价体系。制定《河北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评价体系》,设置9个一级指标,27个二级指标,53个三级指标,对各市法治建设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培树15个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示范点,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
严格执法,建立两项执法监管制度。建立权责并重的执法制度。制定《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规范》《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规范执法行为;修订《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和裁量基准》,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清单,让行政执法相对人感受到执法温度。建立新增违法用地与补充耕地指标挂钩制度。制定印发《河北省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指标挂钩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国率先建立占补平衡全过程监管机制、增违挂钩制度,违法用地、非法用矿问题连年下降,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持续向好。
依法改革,深化三项法治建设实践。坚持立法与改革并重,健全自然资源法治体系。圆满完成《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同步制定耕地复垦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标准,出台《临时用地管理办法》《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等配套文件。起草《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修订草案)等一批地方性法规,将自然资源改革成功经验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坚持立制与改革同行,完善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健全重大决策机制,在重大改革事项、重要审批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中,听取律师意见,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定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建立行政审批第三方后评估制度,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京唐城际铁路、北运河廊坊段通航工程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用地得到全面保障。771个省重点项目,已保障761个,保障率98.70%。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用地改革、“多规合一”“多测合一”“标准地”出让、“拿地(房)即交证”等30余项改革措施,用法治为“放管服”改革保驾护航。坚持履职与改革兼顾,实现复议诉讼案件惠民。印发《加强行政调解化解行政争议的通知》,妥善处理国家、社会共众和群众个人利益,从源头化解行政争议。支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建立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集体审议制度,主动听取群众心声,做到依法办案与实质性化解纠纷并重,维护群众利益,增强群众对法治建设的获得感、幸福感。
下一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将持续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再创新亮点、再出新成绩,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坚实的自然资源要素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