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
时间:2023-02-09 14:44:13 作者:卫志民 杨修博 来源:人民日报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实现共同富裕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新征程促进共同富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新征程上,完善分配制度对于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实现有效激励与合理分配的关键。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前提是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不断创造和积累社会财富,为共同富裕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这就需要充分发挥分配制度的激励作用,最广泛地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高质量发展,把“蛋糕”做大做好。同时,处理好增长和分配的关系,构建合理的分配格局,把“蛋糕”切好分好,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必须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分配制度,既能更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有利于提高效率效益、推动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还有利于更好发挥分配对生产、流通、消费和投资的促进作用,畅通经济循环,完善经济治理。
发挥多层次分配协调配套制度作用的重要举措。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制度在促进共同富裕中具有不同的功能和作用,三者既紧密联系,又相互区别。其中,初次分配是基础,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再分配是保障,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第三次分配是补充,是促进共同富裕的辅助方式。三个层次分配机制相互协调配套,依法依规运行,就能形成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和有爱社会对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三轮驱动”。
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也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对其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要有充分估计。当前,通过完善分配制度扎实推进共同富裕,需要在以下几方面努力。
发挥初次分配的基础性作用。初次分配是根据劳动、土地、资本、数据等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贡献进行分配。要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构建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通过扩大就业规模和提高就业质量增加劳动者收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坚持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促进机会公平。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着力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探索多种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
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的调节力度。再分配是指政府通过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方式对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之后进行第二次分配,对于调节初次分配形成的收入和财富过大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共同富裕具有重要作用。一是完善税收调节机制。优化税制结构,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消费、财产等方面税收,完善税收征管。二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低收入人口保障服务,促进教育公平,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能力,逐步实现人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加强转移支付。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强化转移支付管理。四是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取缔非法收入。
建立健全第三次分配机制。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不同,第三次分配主要是企业、社会组织等根据自愿原则,以慈善和公益方式对所属资源和财富进行分配,是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有益补充。发挥好第三次分配的作用,需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健全完善鼓励第三次分配的相关规定,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二是加强慈善领域法治建设,完善慈善财产使用与分配的约束机制,健全慈善综合监管体系,强化政府监管,建立健全慈善组织、志愿者、捐赠方和政府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目标同一、行为有序的第三次分配运行模式。三是强化第三次分配的动员机制,加强舆论引导,让共同富裕观念深入人心;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慈善组织模式,探索各类新型捐赠模式,为慈善事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