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各族自治县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行网格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精细化服务。以移风易俗为抓手,着力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
强化党建引领凝聚治理合力
隆林充分发挥党建在乡村治理中的引领、服务和保障作用,激发党建活力,凝聚治理合力。优化乡村治理队伍,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核心、以教育培训为抓手、以考核机制为导向,着力整治干部作风问题,提升乡村治理干部队伍效能。选优配强乡村干部,坚持“开门”发展党员、“开门”发展村干部,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自主实施村干部大专学历提升计划,乡村治理干部队伍能力水平逐步提高。
以“新时代旗手先锋行”基层党建质量提升攻坚行动系列措施为抓手,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各项工作,把乡村治理工作融入日常。整合经费2200余万元,推动6个党建示范点打造及42个党群服务中心改造升级,进一步提升全县乡村治理水平和服务群众能力。
推进“四治”融合提升治理能力
坚持以自治为导向。深化拓展村民自治首创精神,突出群众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屯级理事会”主导作用,设立以自然屯为基本单位的村民理事会和村民监事会。充分发挥“一约四会”(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辅助作用,组建工作组,驻点指导行政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并引导村民自觉遵守。充分发挥权力清单监督作用,聚焦小微权力运行机制,大力推广“清单制”。充分发挥“积分制”激励作用,完善“一日一记录、一月一小计、一季一评定”运行机制,采取“积分超市+”举措,大力推广运用“积分制”。
坚持以法治为保障。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18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全覆盖。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180个村(社区)法律顾问配备率达100%。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现“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设立198个调解委员会,着力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夯实乡村治理法治基础,保障乡村治理有序开展。
坚持以德治为牵引。培育良好乡风民风,强化乡村德治建设。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拓展形成“乡村振兴学堂”“乡村夜话”“田园技术课堂”等文明实践所(站)理论宣传宣讲品牌。扎实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选树典型活动,加大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典型人物和事迹的宣传。群众文明素养进一步提升,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
坚持以智治为支撑。积极推进乡村“放管服”改革,提升乡村“放管服”智慧化水平。大力构建“党建+综治中心+网格化”模式,大力推进“雪亮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卡口防控、街面巡逻防控、空中数据视频防控的人防物防技防体系逐步完善。开展多警种合成作战,切实提升治安防控能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安全网越织越密。建立立体化、智能化、动态化的乡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平安乡村治理不断深化,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深化移风易俗激发治理活力
隆林县坚持把移风易俗作为推进乡村治理的有力抓手,创新开展“一找二倡三管四制”工作法。“一找”即一张清单找陋习,“二倡”即紧盯干部和群众两类对象抓倡议,“三管”即干部一人盯一户和纪委监委、公安部门齐抓共管,“四制”即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干部考评制度、积分制和“一约四会”制,全面推进移风易俗,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激发乡村治理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