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农业保险提出了多项明确要求,即“扩大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实现三大主粮全覆盖、大豆有序扩面。鼓励地方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承保理赔,做到应赔尽赔。完善巨灾保险制度。”这些要求和指示,像一盏明亮的指路灯,为今年农业保险工作指明了方向。
作为我国“三农”工作的重要政策工具和手段,农业保险在保障国家粮食和农业生产安全、支持农业稳产保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在政策支持下得到快速发展,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农险保费规模最大、覆盖农产品最多、业务模式最丰富的农业保险大国。数据显示,仅2023年全年,我国农业保险就为农业发展提供风险保障达4.98万亿元。
实现三大主粮作物 完全成本保险全覆盖
根据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2024年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不再仅仅为产粮大县提供,而是要扩大到全国所有省份,惠及所有种植户。
“也就是说,只要是种植三大粮食作物的农户,都可以投保。”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博导庹国柱告诉《农村金融时报》记者,这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的一个重要动作,也是所有种植三大粮食作物的农户所盼望的。
记者了解到,当前,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虽然覆盖了13个粮食主产省份所有产粮大县,但在非主产省份的覆盖情况有待进一步提升。
在业内人士看来,将三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政策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范围扩大到全国,是目前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
“三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现全覆盖,才能真正让种粮户吃上‘定心丸’,让农业保险充分发挥保障粮食安全的作用。”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风险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张峭表示。
庹国柱还表示,不仅是三大粮食作物,其他种植养殖业的生产保险,也要逐步开展“完全成本保险”。
大豆完全成本保险 要有序扩面
除了三大主粮,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在扩大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方面还提出,大豆要“有序扩面”。
为助力提升大豆种植积极性,促进大豆油料生产,服务保障国家油料供应安全,2022年发布的《关于开展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至2024年,我国开展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
继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8次提及大豆,并明确“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实施好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之后,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再强调大豆完全成本保险要“有序扩面”,可见国家对大豆种植的重视程度。
“从市场来看,国内大豆生产缺口还很大。为了鼓励适宜地区农户种植大豆,国家采取了增加大豆种植直补等措施,提高大豆保险金额,充分保障种植大豆农户的风险补偿水平,也是一项重要措施。”庹国柱表示,这也意味着大豆种植保险的保障水平将得以提高,豆农的基本收益将得以保障,从而激发农户种植大豆的热情,保障我国大豆供给安全。
“财政和农业主管部门也会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作出扩面的规划和保险补贴资金的部署安排。”庹国柱补充道。
鼓励地方发展 特色农产品保险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鼓励地方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导向性。”庹国柱表示。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推动下,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获得了快速发展,在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
“我国特色农产品保险的标的数量从2018年250余种提高到目前近500种。除中央财政奖补外,许多省和县市也利用本级财政自行开展本区域内特色农产品保险的奖补,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的保费规模占比已从2018年的20%提高到2023年的37%。”张峭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中央财政安排了“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和鼓励各地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不能忽视,应该一如既往地合理安排财政预算资金,支持做好这一保险业务。”庹国柱表示。
在张峭看来,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地方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将会进一步推动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有利于地方特色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而地方特色产业大多是地方富民产业,对于提高农民收入、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在精准承保和 理赔上下功夫
我国的农业保险市场规模增长速度很快,但不可否认的是,农业保险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难题,还不能完全符合政策制定的目标和要求。特别是在承保和理赔这两个最重要的环节上存在的问题较多。
“中央一号文件给农险行业提出了新课题,就是必须要在精准承保和精准理赔上进一步下功夫,坚决做到应赔尽赔,必须让政策性农业保险达到政策目标。”庹国柱表示。
在张峭看来,精准理赔是当投保约定风险事件发生后,保险机构要按照投保标的实际损失和合同约定赔付比例进行精准赔付,坚持“大损大赔、小损小赔、无损不赔”的原则;而应赔尽赔,就是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和实际损失大小,应该赔付多少就赔多少,不允许“大损小赔”,也不允许“小损大赔、无损也赔”,更不允许出现,无论是大小灾和无灾年份赔付一样多和所有投保户“平均赔付”“协议赔付”等现象。
首次提及 “完善巨灾保险制度”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巨灾保险制度”,这是巨灾保险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被提及。
农业巨灾保险制度又称农业大灾保险制度,是一种针对农业生产中巨大自然灾害风险的保险机制,旨在通过政府、社会和农户共同努力,实现对农业风险的有效管理和经济补偿。
“目前,我国已建立了农业保险直保、再保、公司大灾准备金制度。”张峭表示,但还缺乏全国层面大灾基金和紧急融资制度,国家主管部门正在加快补短板和完善这一制度体系的建设。
在庹国柱看来,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巨灾保险制度”,就是大力提倡各地要因地制宜建立和发展这种制度,并使其不断完善,这对有效提高农业农村的风险保障水平,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保障农户收益,稳步有效推进乡村振兴都具有重要意义。
庹国柱还谈到,巨灾保险制度要依靠财政资金来支付保险费或者建立农业大灾保险基金,短时间内或许还难以全面实施,有条件的省份可以率先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