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筑牢地质灾害防治“安全堤”
时间:2024-08-01 09:15:11 作者:杨立业、朱鹏涛 来源:河北日报
当前,河北已进入主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工作不容丝毫松劲和懈怠。根据我省地质环境条件、历年汛期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及其与降水的关系,并结合气象部门的降水趋势预测,今年我省地质灾害总体发生趋势较常年偏多。
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6月至9月,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高发期,特别是极端气象事件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从分布类型看,我省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区为石家庄市、承德市、张家口市等地的山区;重点防范部位有城镇、村庄、医院、学校、集市、养老院等人员聚集区,重要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和山区地质不良道路路段以及重要工程建设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等区域。
做好地质灾害防范,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今年,省自然资源厅先后多次召开厅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分析地质灾害防治形势,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同时,成立由省自然资源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工作,强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紧盯重点防范区域和部位,抓好隐患排查。我省围绕太行山和燕山中低山区等重点防范区域、人员聚集区等重点防范部位,重点做好山区崩塌、滑坡、泥石流的防范。同时,密切关注强对流、强降雨天气,加密与气象部门的会商频次,及时发布预警预报,切实做好应对和防御工作。
“汛期不过、排查不停、整治不止”。省自然资源厅督导山区相关县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全省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核查,围绕山区新修道路、新建工程、新切坡建房等,开展新增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在核查排查基础上,省自然资源厅结合气象部门的年度降水趋势预测,经省政府同意,印发《2024年河北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细化落实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举措。同时,分别向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省水利厅和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公司石家庄铁路办事处发函,将调查出的威胁交通线路、旅游景区、学校、水利设施和铁路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通报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压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落细省直有关部门监管责任。
群测群防是最有效、最管用的地质灾害防治手段。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地自然资源部门将核查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纳入群测群防体系,逐点制定防灾预案、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标识,逐点落实防灾责任单位、防灾责任人和群测群防员,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管控到人。
强化预警预报,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加强与气象、水利、应急管理部门的配合,紧盯长历时降雨和短时局地强降雨过程以及降雨区域,密切跟踪气象预报和实时雨情水情,加密会商研判和预警预报频次。
同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电话、手机短信、微信以及高音喇叭、鸣锣吹哨等多种途径及时将预警预报信息告知防汛指挥机构、受威胁区域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以及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监测员和受威胁群众,做到地域全覆盖、人员无遗漏。
各地还强化防灾知识和避灾技能培训,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让每名群测群防员都熟练掌握工作流程和重点任务,切实发挥群测群防队伍在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
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加强对已建专业监测设备的运行维护,切实提高设备在线率,充分发挥已安装运营的专业监测预警仪器作用,努力提高监测预警能力。继续完善和推行地质灾害防治专业队伍驻守指导和专家包片驻守制度,支撑基层开展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和险情调查处置等工作。
强化转移避险。紧盯重点防范部位,一旦出现极端降雨或地质灾害险情,严格按照《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规定,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区域和预警级别,协助受威胁区域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严格执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转移命令和转移预案要求,按照“强降雨时紧急撤离、发生异常险情时紧急撤离、对隐患点险情不能准确判断时紧急撤离”的要求,果断及时有序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和临水、临坡、临沟、临崖受威胁群众提前转移避险,切实做到“应转尽转、应转必转、应转早转、适当扩面”。
强化宣传与演练。省自然资源厅组织有关工作人员集体学习《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并对宣传培训、避险演练、配合避险转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5月10日,在石家庄举办全国防灾减灾日暨《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普法宣传主题活动。6月22日,在邢台市信都区组织开展了河北省2024年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通过开展宣传培训、组织避险演练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临灾避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