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
时间:2024-09-03 10:23:40 作者:李三辉 来源:农民日报
伴随着新一轮信息革命的纵深推进,数字技术作为新质生产力的代表和重要推动力,已深度融入乡村发展各领域,驱动治理方式深层变革,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和治理效能提升。但也要看到,当前数字乡村治理仍然面临一些困境和挑战,需要坚持问题导向,探索相应的优化路径,确保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
从问题角度来看,笔者调研发现,部分地方对数字乡村治理存在深浅不一的模糊认识。比如,把数字乡村治理简单理解为技术命题,割裂了技术治理同其他治理方式的协同关系,没有将数字化深度融入治理体系构建、治理手段统合与治理过程运转。同时,部分地区在数字乡村建设中管理服务、群众体验、升级维护上跟不上现实需要,没有真正融入治理实践。从实践上看,存在数字技术不能有效地贴合乡村治理实践,导致数字形式主义新问题。同时也存在不看治理成效的数字化使用,“指尖形式主义”增加治理负担问题。在制度体系建设方面,实践中不缺少智能App应用、数据系统平台,但存在运行规则不规范、权责归属不明确、技术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同时,数据信息在传输、存储、管理、应用的过程中,个人隐私、公共部门数据泄露的风险也有增加,急需健全数据安全以及隐私保护等法律法规。此外,资金欠缺和人才紧缺也是数字乡村发展的主要障碍。
要健全完善党建引领下的数字乡村治理机制。借助政策制定、统筹谋划、组织协调等方式,协同党政部门的分工与合作,通过建立党建共治机制、开展党群工作等机制,协同社会组织、个体等力量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同时要发挥数字技术的治理支撑,形成多方参与、系统融合、数据融通的治理新体系。要积极推动数据共享和整合,通过创新技术,实现不同数据源的互联互通。要大力推进数字化平台和应用发展,拓宽公众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渠道,鼓励不同治理主体在党组织领导、科技支撑下发挥治理效用,进而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中推进乡村发展,实现乡村治理的多元主体参与。
要提升多元治理主体的数字素养与能力。一是以数字思维驱动治理主体理念变革。要积极使用数字技术开展治理实践,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整合治理资源。建立和完善数字治理制度,规范技术介入标准,动态跟踪数字乡村治理中的伦理问题,强化乡村治理重点领域的数据监测,做好数字技术的风险监管体系建设。二是以数字技术赋能治理主体行动。要分类别有针对性地开展数字治理能力培养计划,如对基层干部围绕数字技术发展形势、数字技术应用、数据平台载体等内容,开展具有实操性的培训。
健全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的保障体系。一是加强经费支持,建设与乡村发展水平相匹配的基础设施。推进数字乡村治理,需要做好数字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经费投入是关键。因此,要立足乡村发展实际,以良好的资金保障来支持对现有基础设施的整合优化、提质升级与数字化改造,推动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等技术在乡村社会生活的覆盖度。二是强化治理人才支撑。要立足现有人才资源,采用专题讲座、专业知识讲授、实操训练等方式,对乡村干部、社会管理人员等进行培训,提升其数字治理能力。加强与高等院校和企业的合作,依据本地发展目标开展有针对性的定制培养,做好乡村治理人才的引进和培育。三是夯实法治保障。围绕数字治理伦理困境和数据隐私保护问题,完善数据共享开放制度规范和安全监督机制,加大对泄露社会治理数据的惩戒力度,不断消除数据安全法律灰色地带。
(作者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