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学的学理体系
时间:2024-10-08 10:31:17 作者:朱信凯 来源:农民日报
三农承载的历史脉络与理论内涵,为建设三农学奠定了学理基础。三农学将是这样的一门学问,它既可以和当前已有丰富积累的农经学科相互兼容,又能突破当前农经学科以引进西方农经研究为主所带来的局限性,建立真正的理论自主性,将中国三农厚重的历史与实践居于理论创造创新的核心位置。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推进理论的体系化学理化,是理论创新的内在要求和重要途径。明确建立一个合理的学理体系,是三农学能够不断发展、实现其历史使命的前提。
三农学的学理体系,由三个层次的学理内容及相应的研究范式构成。
学理内容是学理体系的主体,也是学理体系呈现给人们最直接的样貌。人们体会到一门学问的整体特点,首先是通过接触到这门学问的学理内容而得以领悟的。学理内容不是经验素材和理论命题的简单堆积和列举,而是将经验和初步的理论总结经过“理性的重构”,进行梳理提炼后的产物。这也决定了学理内容不是一种扁平化的对象,而是具有鲜明的层次性——不同层次的学理内容对于整个学理体系而言具有不同的地位和角色。研究范式,则是不同层次的学理内容得以酝酿、形成、发展的动力来源。正是通过特定研究范式在学术实践中的运用,学理内容才能够脱胎于原初的经验世界,而以系统化理论对象的形式生成。不同层次的学理内容,因其性质与功能不同,应有不同的研究范式。将不同层次、不同属性的学理内容强求采取同样的研究范式,不仅不会使学理体系更加一致,反而会损害其创新发展的能力。
三农学学理内容的三个层次,分别是历史层次、结构层次和机制层次。其中,历史层次研究的是传统三农社会的本质属性,以及针对三农社会变迁历程的理论概括。结构层次研究的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中国三农实践围绕生产方式、财产权利、市场、区域、国家与社会关系、人类与自然关系、中国与世界关系这七个核心范畴,所形成的鲜明经验,以及基于这些实践经验所进行的系统性理论提炼。之所以称这一层次的研究为结构层次,是因为三农这一综合性概念所关联、统摄的这七个范畴,是对当代三农实践所依存的社会结构的本质刻画。机制层次研究的是,支撑历史层次和结构层次的具体机制分析,如因素之间的因果关联和作用机理、主体的决策及主体间博弈、制度安排的激励机制等。这里列举的机制分析,仅是一些典型而无法加以穷尽,实际上三农学这一层次的学理内容,恰是和农经学科及其他重要的社会科学门类如经济学相互兼容的关键敞口。在三农学看来,农经及其他学科的长处,在于围绕具体机制分析,开发了大量实证与理论模型工具,这些成果进展,正是三农学也可以利用的丰富资源。
可以通过几个例子更清楚地展示这三个层次的学理内容各有怎样的特点,及揭示其相互关系。例如,提出明清两代中国小农经济六个世纪的变迁,是一种“没有发展的增长”,其本质是小农经济的“内卷化”而不是资本主义萌芽——形成这样的理论判断属于历史层次的学理内容。而围绕这一理论判断,对总量生产函数进行建模,结合其他计量手段,来计算六个世纪中国小农经济全要素生产率、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并且分解、识别影响全要素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的主要因素——这些研究则属于机制层次的学理内容。
又如,将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三农实践在生产方式方面的突出经验总结为构建以小农户为主体,新型经营主体、新型集体经济与小农户相协同的生产经营体系,进而促进小农户参与社会化分工和形成更高水平的社会生产力——形成这一理论命题属于结构层次的学理内容。而围绕这一理论命题,利用博弈论、产业组织理论中的分析手法,来研究新型经营主体和小农户之间有怎样的既竞争、又协同的关系,在怎样的外部条件下竞争会转化为协同,则属于机制层面的学理内容。
再如,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下的三农实践在财产关系方面的突出经验总结为建立了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的制度安排——这属于结构层次的学理内容。而围绕这一命题,利用激励理论分析农地产权对生产行为的影响,并且用相关实证工具对假说进行检验,研究什么情况下农户愿意将经营权加以流转,而什么情况下经营权流转会遇到障碍,则属于机制层面的学理内容。
通过这三个例子不难看出,三农学所包含的历史、结构与机制三个层次的学理内容,并不是相互隔离的,而是具有相互启发、相互支撑的生动关联,是有机结合的整体。学理内容的层次性而非单一性,将是三农学发展潜力的重要来源。三农学教材的设计编写,则可以根据历史层次和结构层次的核心内容作为纲目,设计总体章节脉络,而将历史与结构层级涉及到的机制层次的学理内容,如上述三个例子所示,结合相关领域的前沿进展,充实进各纲目、章节之中。
历史和结构层次对应的研究范式,与机制层次也有显著不同。前两个层次,主要的研究范式是思想与理论的创造创新,进行长时段、大范围的比较历史分析,对中国经验进行理论概括,以及对理论体系的构造进行反思和不断整理。而对于机制层次而言,其研究范式主要是因果推断、机制分析所需要的实证与理论模型研究,与当前农经学科以及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学科的研究范式是兼容对接的。这些学科所采用的计量分析、数理模型、数值模拟、田野调查、质性研究、案例分析等方法,自然可以为机制层次学理内容的生成贡献力量。
三农学学理体系的这种层次性具有内在逻辑关系,而不是机械的划分排列。只有在学理体系中建立历史层次的学理内容,才能清楚阐明与三农范畴相关联的社会发展基本逻辑、明确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不同特性,以及认识到当前三农实践所处的历史方位。有历史层次的学理内容,也才能有结构层次的学理内容,因为这一层次主要讨论三农实践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下的理论内涵。而之所以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下三农所统摄的重要范畴,及其对社会结构的本质反映单独作为一个层次来讨论,是因为这是三农学扎根中国大地、从三农具有的历史逻辑和现实实践中得以酝酿发展为理论体系的主要源头。
历史和结构层次与机制层次之间的关系是,前二者既为后者提供了历史方位,也为其指引了研究议程。固然,三农学的机制层次可以与农经学科现有的研究范式与研究积累直接兼容。但是,农经学科的问题在于,一是缺乏明确的历史方位,二是对特定社会阶段三农所统摄的重要范畴、所对应的重要社会结构缺乏系统认识。究其原因在于,改革开放以来农经学科所引进的西方农经研究,恰恰主要是非历史的、工具性的,也不关心三农整体性及其所反映的社会形态与社会阶段属性。由此,农经学科呈现扁平化的特点——众多“点”状的知识和领域集合为学科整体,缺乏层次性和系统性。这恰恰是三农学通过建立历史层次和结构层次的学理内容来力图加以克服的。当前农经学科发展的大量模型、工具和方法,乃至针对中国三农实践已经展开的诸多具有价值的分析研究,完全可以通过三农学历史层次和结构层次学理内容的指引作用,有效地纳入到机制层次上来。三农学和农经学科形成这样的兼容关系,一方面可以从农经学科历史积累成就中获取养分,另一方面则可以更加明确地将农经学科的学术资源调动到重视中国三农实践经验的系统性、理论化和构建自主知识体系的轨道上来。
三农学建立如此的学理体系是对习近平总书记“两个结合”重要论述的落实与践行。历史层次与结构层次的构建,正是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直接指导下形成的。历史唯物主义对于人类社会发展变迁基本逻辑的深刻判断,以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对于社会经济体系中重要范畴的分析与阐明,直接帮助这两个层次学理内容的框架得以明确。而中国现实、中国历史与优秀传统文化,同样是这两个层次学理内容得以生成的深厚土壤——归根结底三农学是在中国三农发展的历史逻辑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进程中得以酝酿的。中国丰富的三农实践也为三农学的机制层次提供了充实的研究问题来源。
三农学的学理体系也为建设中国三农学派提供了路径启示。尤其是需要针对三农学学理体系中不同层次的学理内容,考虑其研究范式的特性,采取不同的科研组织思路。不同层次的学理内容,研究周期和节奏大不相同,成果形式也不尽一致。历史层次与结构层次的研究周期长,成果要求具有思想性和理论深度。机制层次的研究,周期相对短,成果首先要求符合相关领域已形成共识的实证规范准则。这意味着,针对历史层次和结构层次的研究,在自然的学术创造和思想激荡交流之外,可以更加有意识地采取学科规划的方式加以推动。而机制层次的研究,适合于采取鼓励学术观点、学术成果在学界自然演化、自然竞争的方式,同时可以依照历史层次与结构层次需要的方向,适当加以引导。
围绕中国三农深厚的历史传统与丰硕的实践经验,形成具有坚实学理体系的三农学研究,是当代中国农经学人一个重要的努力方向。三农学是最具中国特色的知识体系,是中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最有潜力发展出既具有中国特色、又关联人类命运共同体普遍关切的学术领域之一。围绕三农学学理体系建设中国三农学派,是需要着力推动的科研实践活动。理解这项实践的战略意义,贡献自己的力量,中国农经学人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作者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农经学科评议组召集人、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