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营养健康工作,大力推进健康中国战略,一系列规划行动相继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有力促进了居民营养健康状况的改善。近期印发的《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25-2030年)》(以下简称《纲要》)将“健全食物与营养可持续发展制度体系”作为重点任务,立足于大农业观、大食物观,从“完善标准体系、提升监测能力、守牢安全底线”三个方面谋篇布局,旨在夯实基础,更好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食物与营养健康需求。
《纲要》明确提出要完善标准体系,深入推进食物与营养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
标准化是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支撑,标准体系则是食物与营养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基石。近年来,我国已制定了一系列食物与营养标准,基本构建起食物与营养标准体系。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当前仍存在标准体系不够完善、营养标准难以及时匹配健康新需求、公众认知与参与度较低等问题,迫切需要从供给侧和需求侧双端发力,推动食物与营养标准体系建设从“重安全”向“安全与营养并重”转型。
推进完善食品营养标签标识制度,提供有效的营养信息。营养标签标识是向居民传递食品信息的关键载体。针对食品营养标签标识不醒目、消费者难以理解等状况,《纲要》提出完善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制度,探索食品包装正面标签应用,力求以简洁、直观的标识呈现食品主要营养特征。针对市场上食品营养声称、保健功能声称不科学、不规范等问题,《纲要》明确要完善食品与营养成分的声称标准,并规范标识使用,为消费者提供规范、准确、有效的营养信息,引导健康科学消费,助力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同时,也为产业发展提供导向,促进食物与营养产业技术创新升级。
推进强化临床营养工作规范,推动医学治疗和营养支持相协同。营养筛查、评估、诊断、干预、监测等在疾病防治中的作用愈发关键,临床营养规范化发展备受关注。《纲要》提出强化临床营养工作规范,巩固和拓展临床营养工作已有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室建设,提升专业素养和能力,充分发挥营养支持在疾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多学科联动机制,探索推行医疗和营养“双处方”诊疗体系,提高临床营养工作的服务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推进提升食物源头供给质量,为营养健康提供物质保障。当前,我国农业生产正从“保数量”向“保数量、保多样、保质量”转变,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营养品质成为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纲要》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营养导向为理念,提出支持开展农产品营养功能品质评价、食物品牌建设和全程质量控制,旨在提升农产品品质与食物供给质量,推进营养导向型食物系统转型,推动农业提质增效,践行食物与营养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纲要》强调,提升监测能力,强化长期性基础性监测评价,筑牢科学基础
掌握食物成分、居民食物消费与营养健康等方面状况,能为居民健康改善的政策制定和公共卫生干预提供科学依据。《纲要》从以下三方面作出规划:
加强食物与营养监测,建立数据流通共享机制。目前食物成分与营养摄入等监测数据存在整合度欠佳、历史连续性不足、新兴数字化技术应用不充分等问题。随着信息化和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食物与营养监测将迎来重要机遇。《纲要》提出要完善两个系统,建立一个机制:一是完善农产品营养品质监测系统,筛选品质分级指标,综合评价农产品品质;二是完善食物成分监测系统,依据食物消费状况强化和完善国家食物成分数据库;三是要建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促进数据在系统和部门间流通共享,服务居民营养健康状况改善。
加强食物消费与居民营养健康状况调查,重点关注“一老一小”。摸清食物消费和居民营养健康状况底数是开展食物营养收益与风险评估的基础。当前我国面临膳食结构不合理、营养相关慢性病高发、“一老一小”健康风险突出等挑战。《纲要》提出加强食物消费与居民营养健康状况调查、监测和早期预警,掌握居民食物结构变化趋势、生命健康状况等动态情况,对潜在食物与营养风险提前预警。《纲要》同时强调,要加大对儿童和老年人群的营养监测力度,既关注居民总体营养健康状况,又对特殊群体提出更高监测要求,为营养健康重点工作指明方向。
加强食源性疾病及相关突发事件有效应对。食源性疾病是食品安全的“头号大敌”。据统计,我国每年超2亿人次罹患食源性疾病,带来健康危害和经济社会负担。《纲要》提出健全食源性疾病及相关突发事件应对预案体系,遵循“加强预防、及时处理、有效总结”原则,分级分类组建专业队伍,在疾病事件前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发生后建立应急处理机制,总结规律,发布预警,防止事态恶化。
《纲要》提出,持续开展治理,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党的十八大以来,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秉持“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治理能力不断提升。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是食物与营养发展的底线任务,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持续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纲要》基于“源头控制、过程监管、结果惩治”思路,通过强化全链条监管,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兽用抗菌药使用不规范和食品产地环境污染是食品安全源头问题。尽管我国兽用抗菌药减量行动取得积极进展,但违规、过量使用等问题仍然存在,耕地和水体污染治理挑战较大。《纲要》提出实施兽药抗菌药使用减量和产地净化行动,一是促进兽药抗菌药的规范使用,推动增效增绿;二是推动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有效管控耕地污染风险,完善轻中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三是加强农业用水管理,推动饮用水安全保障和污水污染防治,做好饮用水水质管控,防控养殖业对水体的污染。为食品提供“干净”的生产环境,推动食品安全与农业绿色发展。
持续开展食品安全重点领域监管。畜禽食品兽药残留可能危害公共健康,加强检验检疫至关重要。《纲要》提出健全完善畜禽产品检验检疫制度,设定安全标准规范,建立定期检查机制,提升检验检疫能力,保障畜禽食品质量安全。母乳代用品和婴幼儿食品安全关乎国家人力资本发展,针对监管中发现的不合格婴幼儿食品问题,《纲要》提出加强此类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从强化生产环节监管、强化流通环节管理、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公众监督举报等方面守护婴幼儿“口粮”安全。
持续开展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惩治。惩治违法违规行为是守住食品安全底线的最后屏障。《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提出了56种行政处罚的案由和依据,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衔接,为打击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纲要》强调加强过程监管,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虚假宣称“功能主治”等违法违规行为;强调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生物毒素超标、食品掺杂掺假、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对违法行为的打击惩戒,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推动食品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