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施策推进农村现代生活条件建设
时间:2026-05-14 09:39:35 作者:赵明 来源:农民日报
农村现代生活条件改善,是关乎亿万农民幸福安康、关乎中国式现代化全局的重大民生工程。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明确了2035年“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推进这一任务,将其作为农业农村现代化与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任务。这标志着我国乡村建设已从“有没有”的普惠阶段,迈向“好不好、优不优”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笔者认为,要确保目标如期实现,首要任务是从理论层面厘清其内涵特征,从实践层面明晰推进路径。
要精准推进这一工作,前提是把握其核心要义与理论框架。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应以“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为遵循,形成“三度为核、两支撑为延”的完整框架。基础设施完备度是物质基石,聚焦水、电、路、气、信、物流等硬件设施,推动设施从“有”向“全覆盖、稳运行”转变,缩小城乡差距;公共服务便利度是品质保障,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破解“服务难”的痛点;人居环境舒适度是生态底色,聚焦厕所革命、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等重点工作,构建绿色宜居空间。同时,乡村产业发展是动力引擎,通过特色产业培育、三产融合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乡村治理是制度保障,以党建引领构建“三治结合”治理体系,凝聚建设合力。“三度”与“两支撑”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其完整内涵。
明晰内涵后,更要把握其鲜明特征,这是推进工作的重要遵循。作为系统性民生工程,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具有底线性、质量性、动态性三大特征。底线性是基础,明确2035年所有农村地区均需达到现代生活基本门槛,实现基础设施全覆盖、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可及,确保共同富裕路上不落一人;质量性是导向,推动农村生活从“生存型”向“品质型”转变,实现住有宜居、病有良医等跨越;动态性是规律,建设工作需随经济社会发展、农民需求升级持续优化,做到与时俱进、久久为功。
客观来看,我国农村生活条件已实现历史性改善,“千万工程”经验的推广,为2035年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基础,但对照目标要求仍有突出短板与挑战。短板方面,部分基础设施标准不高,新型基建滞后,互联网、充电桩等设施覆盖率远低于城镇;公共服务品质不足,养老、医疗、教育领域与城镇差距明显,部分地区存在“有设施、无服务的现象”;人居环境整治仍有短板弱项,部分地区基础弱、任务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还不高。挑战方面,村庄空心化、老龄化程度加剧,设施运维成本偏高;区域发展差异大,普惠性与区域个性化需求难以平衡;多部门协同不畅,农民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长效管护缺乏群众基础。
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笔者认为,推进这项工作需立足实际、破解短板,精准施策、久久为功,具体从四方面发力。一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摒弃“一刀切”,东部与城郊乡村重点提档升级,中西部农村聚焦补短板,偏远山区优先保底线。二是统筹城乡优化布局。需以县域为抓手,统筹城乡规划与资源配置,聚焦中心村集中投入,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县域医共体、校地结对等模式,推动优质资源下沉。三是聚焦急难愁盼精准突破。要重点完善农村养老、医疗、教育服务体系,推广“互联网+医疗”“远程教学”等模式;分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与适老化改造,坚持“干一件、成一件”,确保惠及广大农民。四是完善运管机制、激活农民主体。要破解“重建设、轻管护”的难题,明确三级管护责任,建立多元资金保障机制;强化农民主体地位,完善自下而上的决策机制,通过以工代赈、积分制等激发农民群众参与热情,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更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与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之举。实践中需立足我国国情农情,坚持分类施策、统筹布局、精准补短板、健全长效机制,充分激活农民主体作用,确保2035年如期实现目标,让亿万农民共享现代化发展成果,筑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乡村根基。
(作者系中国城市规划院村镇所副所长)